- 一、賡續辦理馬遠土地分配案,以利民眾取得土地合法使用權利。
- 二、賡續辦理西寶及紅葉土地分配案之土地設定登記工作。
- 三、輔導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及他項權利之取得。
- 四、協助西林、見晴村民配合原民會價購台糖土地。
- 五、辦理超限利用土地清查,以利完成上級機關交付任務。
- 六、辦理新植造林業務,使土地合理利用,減低天然災害。
- 七、加強宣導林業用地及超限利用土地相關規定之知識。
- 八、推動觀光及農產業推廣,促進地方觀光及產業發展。
- 九、配合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之重點部落,強化地方特色。
- 十、加強辦理水土保持教育宣導,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 十一、協助民眾辦理簡易水土保持工作,以合理利用土地及避免於山坡地範圍內擅自開挖而受罰。
- 十二、輔導農民設立產銷班,提高農民收益,改善生活品質。
- 十三、為維護農民權益,賡續配合政府政策受理休耕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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