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續改善鄉內道路、產業道路、路燈修繕與路燈增設,以維護鄉民行之安全與生計。
二、持續規劃並儘速改善現存公墓用地不足之問題,以解決濫葬情事。
三、改善地處危險區域村落之水土保持設施,以維護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
四、儘速完成地潌危險地區居民遷移安全區域,以解決民眾居住安全問題。
五、極力爭取做好河川疏濬,堤防施作及治山防洪工作,防止土石流發生,以保障人民生命財安全產。
六、協助輔導各村落簡易自來水管理委員會工作之推動,以解決其用水問題。
七、各村社區道路景觀美化工程之施作,以營造部落特色環境,俾利觀光事業之發展。
八、興建多功能活動中心,供鄉民舉辦各項集會活動及休閒或運動場所。
九、輔導鄉民辦理各類產品認證,建立當地品牌及標章,提升其生產價值,並設置文化產業園區,將部落特色產品集中,以利展售,並提高鄉民收入。
十、擴大辦理箭筍促銷,研擬及精進地方重要產業之產銷體系,以增加鄉民收益,提升其生活品質。
十一、輔導農民參與造林計畫,爭取全面提高造林獎勵金,以提高鄉民造林意願。
十二、持續爭取原住民保留地之土地分配,捍衛原住民傳統領域應有之權益。
十三、爭取鄉內道路兩側土地變更為建築用地,以解決鄉民居住之問題。
十四、落實照顧弱勢鄉民,協助鄉民技藝訓練與就業機會之爭取。
十五、保留原住民傳統文化技藝,並予以發揚創新。
十六、強化社會褔利服務品質,落實宣導社會救助申請作業規範,並主動發覺民眾疾苦,以解決其困境。
十七、落實原住民人才之進用,並強化員工教育訓練,以提升其行政作業規劃能力與為民服務品質。
十八、重視宗教信仰重要聚會活動之推動與相關獎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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