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98年6月30日上午10時 地點:花蓮縣萬榮鄉公所二樓會議室
為保障原住民之生計及維護原住民祖先所遺留之重要資產,萬榮鄉公所每年皆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花蓮縣政府指導下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賦予計畫」,輔導原住民分別申請設定農地耕作權及林地、建地地上權登記後,如繼續自行經營或自用滿5年且合理使用者,給予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這次活動本鄉協助12名民眾取得4筆耕作權及19筆土地所有權,展現出主動積極,克服萬難之精神,深獲民眾好評,除感謝民眾的配合及本鄉土地權利審查委員的熱心協助外,更希望取得耕作權或地上權的民眾要好好使用土地,切勿超限利用,危害水土保持,5年後才可以合法取得土地所有權,另取得土地所有權的民眾,更要發揮土地的價值,才不辜負政府的美意,土地是原住民的根,是原住民的希望,是祖靈的歸屬,千萬不要轉賣給有心人士,這樣才能讓原住民的前途更有希望,最後並祝福大家平安、喜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