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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2月至6月萬榮鄉公所資源回收物品變賣公開標售公告

  • 資料來源: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一、公告期間:自公告日至 112年6月30日止。

二、標售資源回收物品項:詳如附件112年2-6月份資源回收變賣預估項目單價表。

三、報價期限:請填寫附件報價單於112年2月7日下午5時前密封送(寄)萬榮鄉公所(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一樓收發辦理,112年2月8日上午10時整,準時於本所2樓會議室辦理開標。

四、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經合法登記政府立案,並有營業登記證之資源回收相關業者、最近一期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投標時需檢附上項文件。

五、報價單之填寫,以鋼筆、原子筆或打宇填寫正確無誤(不得使用鉛筆,填寫錯誤或塗改處應加蓋負責人印章)。

六、廠商投標時請一律使用本所網站公告之標單封投標,否則祝為不合格不予開封參加公開比價。

七、開標時廠商得視自或出具委託他人出席開標現場。投標廠商無派代表參加者,視同放棄比加價之權利。投標廠商應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參與現場開標,投標代表如無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或身分與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所載不符或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所蓋印章與投標文件不符者,視同廠商放棄比加價之權利。

八、報價最高廠商如有2家以上報價相同時,辦理現場比價,最高價者得標。比價後報價仍相同或廠商無意願加價時,由本所逕予抽籤決定得標廠商。

九、注意事項:得標廠商應負責提供責派回收物品流向或去化管道之相關貴料或單據。

十、本標售公告未列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一、若有疑問請洽本所環保暨殯葬管理所洪金旺所長(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或電洽03-8751321分機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