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111年12月30日農授金字第1115065132B號函辦理。
二、農委會於本(111)年12月30日公告「富邦產物水稻區域收穫農作物保險」為農業保險商品,農民自付保險費達1/10以上,即補助保險費1/2,本府配合補助保險費10% ,惟不得重複投保水稻收入保險之加強型保險。
三、基於整體公共給水安定之政策考量,經濟部會銜農委會於111年12月12日以經水字第11120249780號及農水字第1116041951號公告,嘉南地區112年第一期作全面節水停灌補償事宜,為配合該節水措施,針對該停灌地區之農民,如一期作仍種植水稻投保本保險,農委會將不提供保險費補助。
四、本保險商品重點簡述如下:
(一) 保單特色:農民投保比例具彈性,保險契約投保比例達10%以上,農委會即補助以保險契約投保比例100%所計算保險費之1/2,本府配合補助保險費之10%。亦即,農民投保10%,即可得70%之保障。
(二) 承保範圍:因天然災害或病蟲害等所致被保險水稻收穫量短缺之損失。
(三) 理賠條件:當被保險水稻地點坐落之鄉鎮市區平均收穫量低於該鄉鎮市區之保證收穫量。
五、檢送旨揭保險相關資料(詳附件),請利用相關會議加強說明,並透過社群軟體轉發產銷班及種植農戶,保單資訊可自農委會農業金融局網站農業保險專區(https://reurl.cc/MXma33)下載使用。
六、保險商品詢諮管道及聯繫電話如下:
(一)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吳其倫先生、(02)6636-7890轉58294。
(二) 農金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顏承新先生、(02)2370-1855轉117。